研收緊公屋富戶政策 入息或資產超標即踢走
發布時間: 2016/10/24 22:34
最後更新: 2016/10/24 22:53
公屋輪候個案直迫29萬大關,而公屋富戶有逾2萬戶。為有效使用公屋資源,房委會有意收緊公屋富戶政策,擬由入息及資產均超標,改為其中一項超標已需要遷出公屋。房委會又會研究公屋戶分戶申請公屋時,引入「凍結時段」增加其輪候時間。
房委會資助房屋小組委員會最快於本月底會議上,討論有關善用公屋資源措施的建議;委員會主席黃遠輝指出,現行公屋富戶政策下,租戶需要同時在入息及資產均超標時交還公屋,他透露房委會正研究將此「雙軌制」改為「單軌制」、即其中一項超標即需要遷出公屋。
租戶現時家庭入息總額一旦超過輪候冊入息限額3倍,以及資產淨值超逾輪候冊入息限額的84倍,即需要交還公屋,不過黃遠輝指出,考慮到現時私樓租金、樓價高昂,就算公屋租戶的經濟狀況獲明顯改善,亦不一定可以負擔私樓,故擬再調高超標的標準,但幅度需要由署方再研究。
至於分戶政策,黃遠輝透露房委會研究在租戶以家庭名義申請公屋時,加入「凍結時段」,令他們在一段時間後才開始輪候公屋。
他指出現行政策容許公屋戶主個人或與部分家庭成員從戶籍分拆出來再申請另一個公屋單位。若以個人申請公屋,在配額計分制下會被扣30分,惟以家庭名義申請時沒有類似做法,故計劃引入「凍結時段」做法。
黃遠輝指出,房委會公屋編配目標是在3年內安排首次配屋,故比較合理的凍結時間大約為6至12個月,惟凍結多久需要再研究。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批評房署做法是為轉移輪候冊申請者上不到樓的不滿,強調公屋問題根本是供應不足;他又指出認為富戶問題棘手,涉及的戶數少達不到騰空公屋單位目的、太多又推高私樓需求。